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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制度  
 

北部湾大学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4日 21:32 作者:  编辑:贾真  点击: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和未进行过安全准入制度培训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 实验中心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与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宣传教育和考核工作。

2. 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从 2018年下半年起实施,凡在适用范围内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取得准入资格。

3. 各科研实验室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培训。

4. 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对进入实验室操作的人员进行检查,对未取得准入资格进入实验室操作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理常识。

3.理化生物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4.实验室安全消防知识、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四条 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本科生由学院集中组织培训 6 个课时,研究生可采取集中学习或自主学习,学习时间不少

于 6 个课时。学习结束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者签订《实验室安全使用承诺书》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或其他实验人员均必须参加培训。

第五条 本制度自 2018 年11 月 1 日起施行,由食品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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